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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律”:法律信息智能化应用现状和前景研讨会 | 学术会议

2017916日,“人工智能+法律”:法律信息智能化应用现状和前景研讨会于北京顺义成功举办。该会议由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主办,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来自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会员、国内高校法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法学期刊主编等10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嘉宾就“法律信息智能化应用现状和前景”进行了深入有效地研讨。


会议现场

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陈志红女士代表主办方致辞。陈志红女士对莅临本次会议的法学同仁表示欢迎,同时谈到人工智能目前已经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随着“人工智能”与法律的不断结合,将会提高法律人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降低获取法律信息成本,消除法律信息、法律资源不对称等问题,实现更为广泛的司法公平。

 

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主任、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晓海先生代表主办方致辞并以“北大法宝智能化应用发展”进行主题发言。赵晓海先生从国家政策、实务实践、法学院校新举措等角度进行阐释,指出人工智能将会对法律信息获取、生产、加工、供应和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带来影响。在谈到“北大法宝”智能化应用时,指出“北大法宝”积极顺应“人工智能”时代趋势,结合用户工作痛点,充分发挥北大英华(北大法宝)的技术、知识、团队、经验等优势,为法律人提供更契合、更专业、更智能的产品服务。“北大法宝”在立法、司法、学术等领域为法律人士提供专业化信息支持与服务。例如为人大法工委、法制办立法工作者提供智能立法支持系统;为法官、检察官提供包含智能定罪量刑、案例智能检索和分析等刑事大数据平台;为刑事工作者提供刑事专业化产品——刑事法宝等产品。“北大法宝”将继续秉持“爱法律有未来”的理念,致力于为法律人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徐扬副教授以“智能机器人在法律信息服务中心的应用探索”做主题发言,从法律信息服务的标准化与个性化问题切入,继而从人工智能的时代背景给予关于上述问题的思考:法律信息服务的标准化与个性化问题是由供给方还是由需求方驱动的呢?从智能机器人问答系统的核心功能、主流方法、难点和热点问题展开论述,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予以前瞻。从Apple Siri等实例展示了智能机器人的热门应用,并对促进法律信息服务有一定借鉴作用。

 

《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总主编徐建波先生以“法学期刊信息智能化发展的几点思考”做主题发言,徐社长首先感谢“北大法宝”搭建的法学期刊数字化平台并从法学期刊数字化发展3种形式、法学期刊与数字化智能化未能深度融合原因等方面畅谈了对法学期刊信息智能化发展的想法与建议。徐社长认为要以内容为王,保持期刊品质,明确方向,阶段性推进期刊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沟通协调才可打通壁垒。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董新义副教授以“人工智能在资产管理业务应用中的法律问题”做主题发言并指出,“智能投顾”与“人力投顾”相比,智能化投顾在减少成本、减少人为失误和提高精准度等方面优势极为明显。因此在应对未来我国智能投顾行业广泛发展所面临的监管问题、法律性质的定位、不同性质的商业模式应适用不同法规上都应引起重视。董教授提出应对智能投顾行业发展给予支撑的法律制度予以完善,以保障和适应新时代智能投顾行业的稳健发展。

 

《法律适用》副主编吕芳女士以“‘非核心’法学期刊的数字化生存”做主题发言探讨了法学期刊的内容与新媒介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等问题。她认为期刊社应该建立在新媒体上创造新内容的能力,移动端可能带来更多的阅读量,树立从“纸媒优先”到“数字化优先”再到“移动唯一”的理念转换,提出“一媒两刊”的设想。同时,吕芳副主编还认为要以内容为王,要利用新媒介突出自己的小而美,重视自己的小数据包括刊物的数据分析、建立读者库、作者库,去中心化,要将小数据与大数据共荣,帮助学术期刊的传播与发行。

 

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副主任郭叶女士,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报告(2017)”做主题发言,通过以“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裁判文书为数据源,以大数据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和应用的司法现状分析。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总体概况、发布情况、应用情况、调研总结四个方面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情况,总体体现出发布数量上升明显,应用数量占发布数量近一半;案由分布相对集中,未涉猎的案由较多;应用主体呈多样化,以上诉人和法官为主;遴选过指导性案例的地域更加重视应用;对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更具指导意义;指导性案例及其应用案例均以二审案件居多;应用内容主要是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法官更倾向于隐性援引,法官主动援引的参照率较高等特点。

 

《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康敬奎先生以“人工智能研究与学术共同体构建”做主题发言,概括了人工智能研究现状以及涉及的前沿法律问题。提出在当前的形势下,要关注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关注人工智能发展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第二,要加强人工智能与传统法律人的衔接问题,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已经涉及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问题。第三,要填补人工智能机器人的伦理道德研究和规范在国内呈空白的研究。第四,要重视人的主体资格保护以及是否赋予其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的问题。康敬奎主任呼吁学界要重视上述问题的研究,注重利用法律共同体,学者与法律信息技术部门共同推进人工智能的发展。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德忠老师以“法律+科技与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做主题发言,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与外校三种探索路径的已有教学经验,在与美国法律硕士双学位与澳大利亚类似模式参照借鉴对比后,结合我国培养法学双硕士学位面对的困难,既看到了希望又拿出可行性方案。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法硕主任王黎黎老师以“人工智能法律科技对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做主题发言,指出在国内外“人工智能+法律”思维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挑战的背景下,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从人工智能+法学复合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模式、师资培养上探索并得出一套自己的培养心得,为其它法学院提供经验借鉴。

 

北京华宇元典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劭坤先生以“法院及检察院人工智能应用现状”做主题发言,表示,法律行业的最优资产是人才,以及人才产生的知识。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推进,以及时代发展,需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来突破人工局限性,进而提升法律人获取和利用知识的效率,满足法律人对行业知识的需求。

 

北大法律信息网编辑部主任、北大英华公司学术运营总监刘馨宇女士以“引领中国法律信息智能化——人工智能在法宝V6和立法支持系统中的应用”做主题发言,从什么是“北大法宝”、法宝智能化探索历程、人工智能的产品应用、未来发展方向四个方面介绍了人工智能在北大法宝V6和立法支持系统中的应用。智能分析、智能检索、智能联想、法规变迁是“北大法宝”V6智能化应用的四大亮点。立法支持系统中的公开、报备、审查、清理四个子系统已成功投入市场,系统具备智能对比分析、文件自动更新、时效动态变更、同义词提醒、一键生成表格和过程自动留痕等六大智能亮点,应用的单位包括天津、上海、河北、海南、黑龙江等人大及法制办。未来“北大法宝”致力于智能立法、智能审判、智能检务、智能执法、智能法律机器人等领域的智能化应用。

 

北京伟文盛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曹文娇先生以“英文法学期刊出版与HEINONLINE数据库”做主题发言,其表示,从目前全球法学期刊出版现状来看,英语占有完全的优势,而且美国在其中占据支配性的地位,面对这一形势,中国大陆的法学科研院所和法学期刊社也在积极谋划中国学术走出去,进而推进中国法学学术的国际化。

 

自由发言环节,与会老师围绕“人工智能+法律”这一主题展开热烈讨论。

 

《中国法学》总编室主任李游女士认为期刊发展的三个方面与人工智能息息相关。第一,作者群的构建和维护,作者群直接决定了杂志的位阶。利用互联网+技术,使年轻的编辑快速熟悉作者群储备优秀作者。第二,编校流程与数字化、智能化嵌入还有很大欠缺。各杂志注释体例要求不同,编校智能化的设计上既要有统一标准又要有个性化区分。第三,期刊发展与展示平台有了数字化、智能化介入。快消化读书方式要求有一个短评快的知识积累。

 

《东方法学》吴以扬副主编认为将来人工智能的发展是不可限量的,法学期刊应推动人工智能法律的研究。期刊关注人工智能在法律实践上应用,人工智能相关数据的共享权、个体数据专有权方面的深入研究成果。对于人工智能机器人的人身权利问题,吴副主编认为机器人不拥有人身权利,其涉及的是人工智能设计者、拥有者的相关权利。《东方法学》编辑部紧跟时代发展,从第六期开始陆续推出与人工智能相关学术文章。

 

《北方法学》董惠江主编认为人工智能就在身边,已渗透到人类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目前,很多作者能够实现高产作品,与数字化的检索提供的便利有很大的关系,作者在获取研究资料方面的便捷性提高了作者的研究效率,增加了在成果研究方面的投入。董主编同时表示参加此次会议受益匪浅,祝愿并期望北大英华公司在人工智能上创造更多产品,祝愿“北大法宝”越来越好。

 

山东大学法学院魏治勋教授认为面对人工智能发展,从法理角度来讲,法学研究面临着三大挑战。第一,人工智能对基本法学原理的挑战。第二,当人工智能发展到一定程度人力会被大量取代,那么对劳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势必带来影响。第三,对人的主体地位挑战。将来人工智能很有可能会拥有自我意识、自我价值观,如何定义机器人的权利。

 

《法学研究》张广兴副主编从人工智能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法律人面临困境、如何利用人工智能三个方面畅谈了对人工智能+法律的看法。从人工智能分为弱、强、超三个层次来分析,认为我们应思考如何利用弱人工智能解决工作中的痛点,例如编辑工作中引文注释的核实、公众号推送个性化定制推送等问题。张副主编认为当进入强或者超人工智能阶段,大多数职业将会受到挑战。法律人要去思考和研究人工智能,从法律角度去规范和限制人工智能的研发以及产生的法律问题。

 

《法学论坛》吴岩副主编认为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正在缩短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是人工智能的竞争。首先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的安全、伦理、金融及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法律人去探讨研究。例如现在的人脸识别技术,引发一些犯罪集团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次用好弱人工智能对法学期刊本身的编辑工作、评价体系、价值成果能带来很好的效果。吴副主编对“北大法宝”V6期刊统计分析功能在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评价体系多样化、可视化给予高度肯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副馆长刘明女士认为本次会议与以往的学术会议相比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跨界的方式为各领域学者提供一个新的研讨模式。作为图书馆群体不仅要思考各自所在领域的服务痛点,而且要考虑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图书馆在读者服务方面的效能,图书馆要开放各自领域的数据孤岛,推动人工智能在图书馆的应用,把大数据变为活数据。

 

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先生结合自身在推动人工智能法治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享了三点看法。首先,各类法律相关工作者都可用人工智能开展相关工作进行改变。司法办案、司法管理和立法工作均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积累和挖掘人类经验和一般规律,获得重要辅助。法律咨询者和司法考试辅导老师等法律相关从业者已经开始被机器人淘汰,其他法律人也应当有危机感。其次,每个法律相关从业者都应当积极进入大数据法治的生态圈,发挥不同角色的价值。第三,中国启动人工智能战略,应当定性为参与新时代的国际竞争。人工智能+法律,既是法律人的未来,也是现在。

 

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兼副馆长乔占学先生在会议最后进行总结致辞。他提出本次研讨会第一次将高校法学院、法学期刊社、法律图书馆、法律信息服务研发机构四个领域共聚一起,各界专家与学者发表自己不同观点与看法,探讨人工智能+法律的法律信息化应用现状与前景。在人工智能被上升为国家战略背景下,各界人士参与此研讨会共同进行“人工智能+法律”的探讨和研究,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本次研讨会针对“人工智能+法律”,法律业界不同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进一步加深了对“人工智能+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对法律信息事业的发展和法律信息服务领域面对时代挑战提供强大理论支持。


会议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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